独立法条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调查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中涉及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委托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受委托方的协助调查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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