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1980年1月22日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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