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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