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第八条第三章 审 查第八条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科学技术部部务会审定同意后形成科学技术部审查决定。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