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第三条

第二章 申 请

第三条

向科学技术部申请建设实验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要求; (二)开展实验室建设确属必要; (三)具备保障实验室规范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机制;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