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无损检验方法是指无损检验活动中的超声检验(UT)、射线检验(RT)、涡流检验(ET)、泄漏检验(LT)、渗透检验(PT)、磁粉检验(MT)、目视检验(VT)以及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无损检验方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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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