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无损检验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分类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