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第二十四条

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聘用单位; (二)方法和级别; (三)有效期限; (四)证书编号。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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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