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第十七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人员考试资格。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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