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第十条
申请I级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裸视或者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辨色视力正常;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或者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学历,工作满2年。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证书申请与颁发
申请I级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裸视或者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辨色视力正常;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或者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学历,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