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