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煤矿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