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科技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活动的组织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承担。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