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纪律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提名者在提名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索取或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财物,不得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纪律与处罚
提名者在提名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索取或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财物,不得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