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提名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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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