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提名要求

第二十一条

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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