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第四章 提名要求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指定其负责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提名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指定有关机构组织提名工作。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