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提名要求

第十七条

提名专家每人每个评审周期可以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般应当由3名院士或者5名专家(第一完成人或院士)联合提名,列第一位者为主责专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最高奖获奖者可以独立提名;候选人仅为1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可由1名院士独立提名。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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