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提名程序

第十五条

提名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提名者应当就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听取其所在单位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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