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三章 提名程序第十二条奖励办公室应当在每次提名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通知启动提名工作,明确提名原则、重点和程序等要求。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不早于提名工作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后。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