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金融监管总局对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实行分级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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