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应当设置许可证管理岗位,负责本机构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许可证管理责任。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