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应当设置许可证管理岗位,负责本机构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许可证管理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