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调查统计农药生产情况,建立农药生产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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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