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2章 任职条件及权利义务
第六条
气象部门公职律师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一)享有《律师法》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辩护等律师执业权利;
(二)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三)参加气象部门、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
(四)担任公职律师的经历计入执业年限;
(五)按照规定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 制定机关
- 气象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2章 任职条件及权利义务
气象部门公职律师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一)享有《律师法》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辩护等律师执业权利;
(二)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三)参加气象部门、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
(四)担任公职律师的经历计入执业年限;
(五)按照规定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