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七章 执业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职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由委托单位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职律师严重不负责任,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制定机关
气象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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