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1章 总 则第二条气象部门公职律师,是指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在中国气象局和省(区、市)气象局从事法律工作、为所在气象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在职公务员。制定机关气象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