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十八条
接受服务的单位存在故意隐瞒、歪曲重要事实,或者提出严重不合理要求等情形,可能给执业活动造成较大风险的,公职律师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同时向公职律师办公室报告并充分说明。
- 制定机关
- 气象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执业管理
接受服务的单位存在故意隐瞒、歪曲重要事实,或者提出严重不合理要求等情形,可能给执业活动造成较大风险的,公职律师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同时向公职律师办公室报告并充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