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十五条

公职律师对外进行执业活动,应当出示公职律师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函。

制定机关
气象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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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