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九十六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第九十六条发卡银行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监测指标,适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