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第九十五条发卡银行应当加强信用卡风险资产认定和核销管理工作,及时确认并核销。信用卡业务的呆账认定依据、认定范围、核销条件等遵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