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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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