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第七十一条发卡银行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领用合同(协议)签约、授信审批、交易授权、交易监测、资金结算等核心业务外包给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