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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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