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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