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种类的信用卡业务,但在申请中应当注明所申请的信用卡业务种类。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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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