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八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信用卡业务的,中国银监会或其相关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商业银行限期改正。 商业银行逾期未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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