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八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信用卡业务的,中国银监会或其相关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商业银行限期改正。 商业银行逾期未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信用卡业务的,中国银监会或其相关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商业银行限期改正。 商业银行逾期未改正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