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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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