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八章 安全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三条少体校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训练竞赛、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学生、教练员和教师的安全。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