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少体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文化素质和体育特长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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