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少体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文化素质和体育特长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