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五章 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九条

少体校应当按照少年儿童以学习为主、训练为辅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训练时间。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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