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五章 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八条

少体校应当贯彻“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做好选材、育才的基础训练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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