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章 体育训练与竞赛第十八条少体校应当贯彻“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做好选材、育才的基础训练工作。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