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思想品德与文化教育

第十七条

少体校应当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中小学毕业证书。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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