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章 思想品德与文化教育第十七条少体校应当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中小学毕业证书。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