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章 思想品德与文化教育第十六条少体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选用国家审定的教材,实施文化课教学,并可因地制宜地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校本课程和其他教育资源。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