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思想品德与文化教育

第十五条

少体校应当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中华体育精神及体育职业道德教育。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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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