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九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子或者纸质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子或者纸质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