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第六条申请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提交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