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海员外派,指为非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提供配员的船员服务活动。 (二)境外船舶船东,指非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 (三)自有外派海员,指仅与本海员外派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 (四)境外突发事件,指中国籍船员在执行外派工作任务期间发生的,因经济纠纷、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海盗袭击、战争、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或者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