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境外突发事件处理第三十七条境外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对外劳务合作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