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境外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六条

海员外派备用金动用后,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补齐备用金。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