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境外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三条

境外突发事件发生时,海员外派机构应当按照应急处理制度的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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